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麵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委發〔2020〕3號)《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2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2〕11號)等政策法規和文件精神,為促進依法辦學、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本區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切實維護適齡兒童的合法入學權益、規範學校招生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依規招生,嚴格規範學校招生行為,依法依規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2.jianchiyiwujiaoyujieduanxuexiaozhaoshengmianshijiujinruxueyuanze,anzhaobendiqushijiqingkuangzhidingzhaoshengjihuahexiangguanzhengce,quebaofuhetiaojiandeshilingertongjieshouyiwujiaoyu。
3.堅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原則,結合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創建,公建配套學校建設、緊密型學區集團建設等要求,辦好每一所學校,滿足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需求,切實維護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加強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
三、入學條件
1.2022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queyinshentizhuangkuangdengteshuyuanyinbunengdangnianduruxuede,kexiangqujiaoyuxingzhengbumenshenqingtuichiyinianruxue。shangyinianduyinshentizhuangkuangdengteshuyuanyinweiruxuede,kexiangqujiaoyuxingzhengbumentichuruxueshenqing。
2.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截止日為6月19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
3.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於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18〕5號)等要求,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今年因受疫情影響將適度放寬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有關條件。
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所持的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跨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學校小學畢業,畢業後可在學籍所在區就讀初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所在區就讀初中。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jiu)讀(du)五(wu)年(nian)級(ji)的(de)本(ben)市(shi)戶(hu)籍(ji)學(xue)生(sheng),如(ru)需(xu)在(zai)本(ben)區(qu)就(jiu)讀(du)六(liu)年(nian)級(ji)的(de),須(xu)提(ti)供(gong)相(xiang)關(guan)證(zheng)件(jian)根(gen)據(ju)區(qu)教(jiao)育(yu)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指(zhi)定(ding)方(fang)式(shi)辦(ban)理(li)入(ru)學(xue)信(xin)息(xi)登(deng)記(ji)手(shou)續(xu),由(you)區(qu)教(jiao)育(yu)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統(tong)籌(chou)安(an)排(pai)入(ru)學(xue)。辦(ban)理(li)申(shen)請(qing)回(hui)戶(hu)籍(ji)(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期為6月15日。
四、招生辦法
1.5月30日起,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全部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可以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
2.6月4日-6月19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通過幼兒園登記兒童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根據《2022年普陀區未入園(含非本市幼兒園)適齡兒童一年級入學信息登記、非本市學籍五年級學生回戶籍(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辦法》的相關內容,通過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方式登記兒童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應明確在戶籍地就讀或居住地就讀的選擇。6月19日為本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截止日。
3.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zwdt.sh.gov.cn)“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shrxbm.edu.sh.gov.cn)進行入學報名和信息核對。
(一)公辦學校
1.公辦小學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22日-6月26日。公辦小學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以“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優先”和“區域內統籌安排”相結合為原則,免試就近招收學生。7月4日-7月10riweiquanshigongbanxiaoxuediyipiyanzhengri。qujiaoyuxingzhengbumenzhidingdebaomingyanzhengdianduiyiwanchenggongbanxiaoxuebaomingdeshilingertongyijijiachangdezhengjianjinxinghedui。jiachangxutiqianbanlihaohukoubu、《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辦理《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等。“隨申辦市民雲”或“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區實際,製定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方案,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5月29日,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布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方案。
3.公辦初中采取小學對口、“電腦派位”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6月4日-6月15日,各學校有序組織本市戶籍和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對“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中的戶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學關鍵信息進行核對,並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入學信息的聯係方式)。如發現有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家長應及時憑有效證件通過學生就讀小學進行更正。6月15日為本市小學五年級學生初中入學關鍵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確需跨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所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4.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5.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
6.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須提供適齡兒童本人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上海市入學信息登記表》、戶口簿、房地產權證、預防接種證等證件,並根據《普陀區教育局關於2022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有關要求》執行。
(二)民辦學校
1.minbanxuexiaoyingzaiqujiaoyuxingzhengbumenhedingdezhaoshengjihuayufanweineizhaosheng,yanjinjihuawaizhaosheng。jingqujiaoyuxingzhengbumenshending,youjixiutiaojiandeminbanxuexiaokeshidangkuodazhaoshengfanwei。minbanxuexiaokeanzoudu、住宿等分類設置招生計劃;民(min)辦(ban)一(yi)貫(guan)製(zhi)學(xue)校(xiao)一(yi)般(ban)應(ying)設(she)置(zhi)本(ben)校(xiao)免(mian)試(shi)直(zhi)升(sheng)計(ji)劃(hua)和(he)校(xiao)外(wai)招(zhao)生(sheng)計(ji)劃(hua)。民(min)辦(ban)學(xue)校(xiao)按(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承(cheng)接(jie)與(yu)高(gao)等(deng)院(yuan)校(xiao)聯(lian)合(he)辦(ban)學(xue)以(yi)及(ji)符(fu)合(he)其(qi)他(ta)相(xiang)關(guan)條(tiao)件(jian)的(de)生(sheng)源(yuan),可(ke)在(zai)學(xue)校(xiao)招(zhao)生(sheng)計(ji)劃(hua)中(zhong)分(fen)設(she),由(you)區(qu)教(jiao)育(yu)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製(zhi)定(ding)具(ju)體(ti)辦(ban)法(fa)。民(min)辦(ban)學(xue)校(xiao)按(an)招(zhao)生(sheng)計(ji)劃(hua)實(shi)施(shi)分(fen)類(lei)報(bao)名(ming),報(bao)名(ming)人(ren)數(shu)超(chao)過(guo)招(zhao)生(sheng)計(ji)劃(hua)數(shu)時(shi)由(you)區(qu)教(jiao)育(yu)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實(shi)施(shi)電(dian)腦(nao)隨(sui)機(ji)錄(lu)取(qu)。
2.本區民辦中小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誌願填報。6月4日-6月15日,民辦一貫製學校征求本校學生直升意願。6月22日-6月24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填報誌願,每個適齡兒童填報1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並可填報1個民辦小學調劑誌願。6月27日-6月29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須在“一網通辦”網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填報誌願,每個學生填報1所民辦初中參加電腦隨機錄取,並可填報1個民辦初中調劑誌願。一旦完成報名,將不得再次報名或修改報名信息、放棄報名誌願。
3.本區民辦中小學招生錄取工作。如民辦學校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招生計劃全部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6月20日-6月21日,開展民辦一貫製直升錄取工作。7月4日-7月5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公布,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7月10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驗證。7月13日-7月14日,安排調劑誌願錄取。
4.7月10日起本市將通過短信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陸續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學校招生工作完成後,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生按學校通知,提供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等證件辦理入學手續。
5.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中小學錄取的,根據公辦中小學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由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2022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7月25日-7月26日為全市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日。小學畢業生如已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
五、工作要求
1.各學校要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於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2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普陀區教育局關於2022年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明確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學習掌握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製定本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並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2.各學校要按照“三重一大”的程序決策招生工作。各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招生工作。校長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黨組織要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等領導職責,確保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3.各學校要強化服務意識,加強招生入學工作的全過程管理。應用“一網通辦”網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shrxbm.edu.sh.gov.cn),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規範管理,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域招生。
4.各學校要根據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人員培訓、相(xiang)關(guan)設(she)施(shi)設(she)備(bei)的(de)配(pei)備(bei)和(he)網(wang)絡(luo)暢(chang)通(tong)等(deng)保(bao)障(zhang)工(gong)作(zuo),細(xi)化(hua)安(an)排(pai)信(xin)息(xi)登(deng)記(ji)流(liu)程(cheng),配(pei)足(zu)相(xiang)應(ying)的(de)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確(que)保(bao)適(shi)齡(ling)兒(er)童(tong)入(ru)學(xue)信(xin)息(xi)登(deng)記(ji)工(gong)作(zuo)順(shun)利(li)進(jin)行(xing)。
5.各學校應通過普陀區基礎教育信息公開專欄(http://xxgk.pte.sh.cn)、學校網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入學工作信息,並在社區張貼《招生告示》,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政策、入學信息登記時間、地點以及入學驗證時間、地點及提供所需審核的各種證件。
6.各學校要嚴格按照網上“校園開放日”規定的時間組織活動,其餘時間不得安排麵向非本校學生及其家長的校園開放活動。網上“校園開放日”主要展示學辦學理念、師資水平、課程教學、課後服務、辦學特色等情況,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但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麵試、麵談或調查,不得收取學生任何形式的簡曆(包括各類證書)等材料。
7.各ge義yi務wu教jiao育yu階jie段duan公gong辦ban學xue校xiao須xu按an照zhao區qu教jiao育yu行xing政zheng部bu門men確que定ding的de就jiu近jin入ru學xue招zhao生sheng範fan圍wei和he計ji劃hua安an排pai適shi齡ling兒er童tong入ru學xue,應ying當dang安an排pai具ju有you接jie受shou普pu通tong教jiao育yu能neng力li的de殘can疾ji適shi齡ling兒er童tong隨sui班ban就jiu讀du,確que保bao轄xia區qu內nei符fu合he規gui定ding的de適shi齡ling兒er童tong都dou有you相xiang應ying的de學xue位wei;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到區康複指導中心報名,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8.民辦學校須根據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政策要求製定招生簡章及公告,並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對民辦學校上報備案的招生簡章及公告存在違規條款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學校及時糾正,審核通過後在上海普陀教育網、學校網站等公布。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收費情況、“三個承諾”(不提前組織學生報名或變相報名,不舉行任何測試、測評、學科練習、麵試或麵談,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辦學特色等。民辦學校招生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軟件,實施全程錄像,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嚴禁民辦中小學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不得選用未經審定的教材。
9.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係統”提供的本區域入學適齡兒童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級規模,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班額不超過50人。
10.各ge驗yan證zheng點dian必bi須xu嚴yan格ge按an照zhao疫yi情qing防fang控kong工gong作zuo要yao求qiu,組zu織zhi好hao對dui已yi填tian寫xie入ru學xue信xin息xi登deng記ji的de適shi齡ling兒er童tong以yi及ji家jia長chang證zheng件jian的de核he對dui。要yao通tong過guo信xin息xi係xi統tong對dui登deng記ji就jiu讀du一yi年nian級ji的de隨sui遷qian子zi女nv學xue生sheng及ji父fu母mu的de有you關guan證zheng件jian和he有you效xiao期qi限xian進jin行xing核he對dui;通過信息係統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對持《上海市居住證》的隨遷子女父母,須核對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記錄。各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子女入學。初中學校應書麵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後報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等相關政策和規定。
11.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製度。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向學生家長發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及其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續簽(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動簽注的除外)或補證。
12.全麵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區教育行政部門不再安排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明確具體辦法,妥善安排入學。
13.各學校對招生入學的適齡兒童實施均衡分班,嚴禁舉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麵試、麵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學生並按照測試成績分班。
14.各學校應按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間節點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於8月15日開始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六、監察要求
1.區教育行政部門進一步加大義務教育資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決策機製,加強對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市教育行政部門關於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2.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進行過程性監督。
3.qujiaoyuxingzhengbumenqieshijiaqiangduigexuexiaodezhaoshengjiandugongzuo,zhudongjieshoushehuiduizhaoshenggongzuodejianduhejubao,jianduzhaoshengruxueyouguanzhengcehegongzuoyaoqiudeguancheluoshi,duiyufaxiandeweiguiweijiwentiyaojishiyisongjijianjianchabumenzhachu。yuxiangguanbumenxingchenggongzuoheli,jiejuebendiquyiwujiaoyujieduanxuexiaozhaoshenggongzuozhongchuxiandetuchuwenti,quebaozhaoshengruxuegongzuoguifanyouxujinxing。qujiaoyuxingzhengbumenjiaqianghequjiweijianweipaizhuzudelianxi,zhudongjieshoujiandu。
4.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依據或參考的,或拒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經查實,情節嚴重的,對校長、分管負責的同誌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5.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在招生入學工作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錄取學生時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為依據或參考的,或存在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組織對報名的學生家長進行測評、調研活動的,擅自在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負責人員及時糾正,並酌情核減該校的招生計劃數,核減專項扶持資金。
2023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委統一規定,各類學校不得提前開展招生及相關工作。
七、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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